财政部门
专项资金从字面意思不难理解,是指专门用于某个领域的资金,它是有特定用途的,例如专项扶贫资金、专项奖助学金、专项防疫救灾资金、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等。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国家安排越来越多的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那么这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审计机关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专项资金审计的认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冀财会〔2010〕44号)的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科学的会计人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的内容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建立科学、全面、实用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保证与全国数据标准统一,实现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对接。 持有我市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在岗人员和非在岗人员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和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2022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政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限额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73亿元,政府性基金0.08亿元),剔除因体制改革省级下划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基数因素,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政府性基金0.0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22亿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41亿元,政府性基金0.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宝山集聚区规划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厅关于申报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1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二批项目申报参照: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南》基础上增加和调整部分内容。2、《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43号)。 (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互联网 ”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23号); (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河南省智能制造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工信产融〔2016〕24号);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互联网 ”工业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114号); (四)《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智能制造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115号)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本会会费的收取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根据为会员服务和实际工作开支需要而确定。会费标准由理事会会审议通过,并报福建省民政厅备案
本文摘要:中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发布,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管理,助力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两部委拒绝,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管理,保证资金用于合规、安全性、高效,既是作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提升政策实行效果,强化群众取得感的最重要确保。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和财力状况,科学测算决定补助金资金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达市财采管【2021】184号)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方便供应商提前掌握政府采购市场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2年1月1日起,除定点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等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预算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政府采购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四)项目拟实施采购月份
自2017年1月本市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以后,不断有会计人员向我局咨询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否取消及相关证书申请和调转等问题。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财政部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我局也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和政策变化情况
(海行规发〔2009〕5号 2009年4月1日)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京海发〔2009〕10号),为不断提升海淀区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鼓励和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海淀区设立创新能力培育专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第三条 创新能力培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引导创新、公正公开、择优支持、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