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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方案的通知》(新技振兴组〔2019〕3号)等文件精神,延津县永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文件规定,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补贴;列入年度补贴目录A类、B类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10%。培训结束后,对可以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考核的,须组织参加鉴定或考核,优先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证书。鉴定或评价未通过的,方可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