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王强强等2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刘红等2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严涛等3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柳松等1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威等11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
深圳市九阳安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九阳智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01万,是一家以智慧物联系统交付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建筑智能化方案设计到运维实施、致力于智慧城市、智慧酒店、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专业系统集成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智慧物联行业解决方案。 深圳九阳智能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做精品工程、让客户满意”的经营理念。拥有建设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等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自从2020年7月发布以来到现在已经一年有余.但是到今天正式文件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在这样一个关头我们再回头回顾一下意见稿看看从中能够给我们一些怎样的启示. 建筑资质征求意见稿大概给我们释放了这样一些消息: 1、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国土规划和建设部新大楼效果图。(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洪森总理表示,国土规划和建设部新大楼将于今年4月4日落成启用。 洪森22日主持公共工程和运输部新大楼落成启用仪式时,如是表示
建筑市场发展迅速,由于建筑公司希望跟上步伐,就必须不断提升其建筑资质,以便能够承接更多更大的项目,但建筑资质办理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困难得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业的关注越来越多,建筑资质也开始得到改革,2019年建筑资质办理会发生哪些变化。贵阳建筑资质代办公司成立至今,我们已拥有一支专业、高效、可靠的精英团队,具备专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高效的办事风格以及优渥的人际资源,秉承一切为客户的服务理念,已和众多企业达成协议,成功为其办理了各项资质业务的审批,受到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 2018年9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电子申报和审批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的通知,该通知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请相关资质、升级、增项、重新核定等事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21年12 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与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新锋、住房和房地产处处长高真,中建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建股份副总裁单广袖、中建生态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连峰出席签约仪式。中建发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合生主持签约仪式
2021年10月13日,住建部曾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该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住建部明确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发布了5个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据介绍,当前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的违法建设愈演愈烈,成为阻碍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顽疾,屡禁不止。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有关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进行了梳理,选取了5个典型案例
考试简介: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