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
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铜仁市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实施方案〉的批复》(铜委办函〔2020〕65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铜仁市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机构验收工作的通知》(铜残工委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市残联对思南县上报的申报点进行了评估,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思南县孙家坝镇残疾人托养照料中心”确定为2022年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如对以上单位或个人持异议,请与铜仁市残疾人联合会劳服部联系
据南方日报报道,从广东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12月17日召开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了解到,广东已建立化工园区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无法封闭管理、安全风险高等无法整改的化工园区将陆续退出。 今年7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方案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重点任务中,化工园区确定安全管理机构、重点化工装置在线监控、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等17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8月,钟理和纪念馆“台湾文学步道园区启用”。 8月,举办“笠山文艺营”暨“钟理和雕像及文学步道落成典礼”。 8月,举办“南部客家乡土文化研习营—钟理和文学生活体验”
【概要描述】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2】95号)文件精神,经常熟市、梅李镇研究同意,拟推荐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2】95号)文件精神,经常熟市、梅李镇研究同意,拟推荐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工会联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部署要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一)竞赛时间:2021年6月1-30日
一、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法律事务、宣传信息、**接待、值班管理、行政后勤、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管理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实物、印章证照。 二、战略发展部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84500527 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8:30-下午16:3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嘉兴市人才交流中心卫生分中心(嘉兴市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局707室) 根据嘉委办[2007]60号、嘉市卫发[2008]11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3年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共计划招聘临床医学、护理、药剂、检验、医技等专业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9名。(见招聘计划表)。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2013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或嘉兴生源(包括县〈市〉、区)的历届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95年1月7至1977年1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招聘计划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建规〔2017〕11号),我局制定了《〈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行业现状 目前,建筑施工行业普遍存在一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教材缺失、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 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精品万**城,筑梦想扬帆起航
8月16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主办,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承办,山南、林芝市委网信办协办的“幸福花开新边疆”网络主题活动西藏站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及参与此次活动的部分网络媒体编辑记者出席活动。西藏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负责同志到场介绍工作情况
为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通过征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禄丰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1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印发《禄丰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禄审发〔2020〕51号) 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2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禄丰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禄丰市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禄审委办发〔202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54号) 中共禄丰市委、禄丰市人民政府印发《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禄发〔2022〕12号)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楚办字〔2022〕17号) 《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