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实绩
近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2018-2020年度首都文明单位名单》,表彰了一批在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瀚海控股集团成功入选,荣获“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首都文明单位”荣誉评选三年一次,是反映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旨在表彰组织领导有力、道德风尚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实绩显著、文化建设突出、社会责任落实优异的单位
2020年凉山会东县农业农村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016年长春九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5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报名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南侧就业服务大厅(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本报讯(记者李林霞)4月2日,记者获悉,教育部日前公布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名单,全国共195名教师入选,其中高校教师117人,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78人。我省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教师王建辉成功入选,实现我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零的突破。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万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惟一面向全国各级各类教师、侧重考察教育教学和育人实绩的国家级人才项目
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任城区决定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双一流”等高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铜川市着眼干部长远发展,积极实施“育苗墩苗”工程,精心育、严格管、大胆用,促进选调生更快成长成才。 精心培育。建立健全层层服务选调生的体制,形成了市委组织部综合服务、县区委组织部门日常服务、乡镇党委直接服务、其他部门协同服务的格局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113名医务人员公告(劳动合同制)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为激励交通、公路系统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用优秀工作实绩、一流工作业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10月14日下午,县交通运输局、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五河分中心联合举办“携手喜迎二十大 凝心聚力谱新篇” 文艺展演活动。 本次文艺展演既有以大合唱、小合唱、独唱等形式缅怀、致敬革命先烈,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和改革开放的红歌,也有红色经典著作诵读、先进事迹讲演节目及展示新时代,展示百年辉煌新风貌的舞蹈。通过文艺展演,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光荣历史、英雄模范人物的了解,激发了大家投身本职工作,积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22年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见附件),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附件中“是否参加考察体检”栏注明“是”的人员)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恩施州人民健康保驾护航,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共卫生医师2名、卫生检验技师1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疾控中心急需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