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制
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8]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0]6号)精神,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和转学工作,促进了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高校转学工作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有的高校对转学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违反程序签批学籍状态不正常、转学理由不充分、录取类型批次不一致的学生转学;个别高校仍将转学材料交由第三方转递。为维护高考招生政策和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现就启用新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8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农民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