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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发展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
为传承发展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我厅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立足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实际,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浙文社〔2007〕1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1、在全省开展实地调研,并在杭州、宁波、台州市试点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的基础上,起草管理办法
5/30星期一,上天文社早班时天气出奇的好
5/30星期一,上天文社早班时天气出奇的好,我们把握机会进行太阳黑子观测练习,趁太阳西斜尚未下山前,架起天文望远镜以两种方式进行: “投影法”:不装设寻星镜(为恐寻星镜聚光灼伤),将主镜对向太阳,小心的将太阳影像投影在白纸上,调到约9cm的影像(约与主镜口径相近),真的看到数群太阳黑子,印证了2012年将是太阳黑子极大期,今年将渐渐有较多的黑子群产生。 “前置式太阳滤镜观测法”:在主镜前装置太阳滤镜,直接以目视观测,这是较有危险顾虑的方式,一定要有合格的太阳滤镜,且前置式滤镜(太阳滤镜装在在主镜前)较为安全,我们也看到了黑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