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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制订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 2
1.协助制订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 2.协助组织开展预、决算财务绩效考核财务监督、管理税收筹划工作; 3.协助组织开展企业资产及控股、参股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管理和监督工作; 4.协助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兼并重组工作; 5.协助开展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行为的审核报批工作; 6.协助财务总监拟定并组织实施不良资产、核销资产损失处置方案; 7.负责企业系统资金预算、集中管理和监督授信、担保、融资融券等工作; 8.负责企业资产处置基础工作,对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处置工作进行引导与监督,包括行为审批、资产评估备案、公开交易等; 9.负责企业本部报销审核、付款审核业务; 10.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高校研究生优先; 2.具有5年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部门管理经验; 3.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4.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常识,熟悉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精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熟悉国家财税法律规范,具备优秀财务分析能力,能够从相关数据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具备优秀的职业判断能力、丰富的财会分析处理经验、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及较强的财务规划能力。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