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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9年清明、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为确保2019年清明、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交管部门决定,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9年4月5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5月1日零时至5月4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