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理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有鉴于金融理财与国人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为建立消费者正确的消费与理财及理债观念,透过“107年度走入校园与社区办理金融知识宣导活动”,让金融教育课程适时导入金钱教育及理财观念,使收容学生都能获得正确管理金钱方法、认识储蓄与投资、个人收支规划,树立正确金钱观与培养正确价值观念,创造幸福人生;本校与金管会合作特别邀请高雄市第三个信用合作社梁政平襄理莅校办理“金融知识”讲座。 梁讲师以深入浅出方式说明正确理财方式、建立正确金融消费与借贷观念,有助于减少金融消费纠纷、预防金融犯罪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并说明信用卡非累积信用方法,更要谨慎使用以免成为卡奴,讲解内容丰富并说明许多案例,同学们也纷纷提出许多问题寻求解答,连在座听讲的教师也提问,梁讲师亦不厌其烦的一一解说,此次授课对本校师生之金融知识助益良多(训导处)。
群益工业国入息基金B(月配型-美元)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前述(八)所列国内及外国之有价证券,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 1.原则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届满六个月后, (1)投资于国内及外国股票(含承销股票)、存托凭证(含 NVDR)之总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七十(70%)(含)。 (2)投资于“工业国”前一年度股利率(股息÷股价)高于市场平均水准之有价证券,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60%)(含)
为处理文化艺术奖助条例所定事项,依文化艺术奖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制定本条例,设置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本基金会为财团法人,其设置依本条例之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 本基金会之基金以新台币壹佰亿元为目标,其来源依文化艺术奖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鼓励民间捐助外,并由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捐助,在十年内收足全部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