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税
近年来,园区经济发展日益重要,各地纷纷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支持措施,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对园区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和适用条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鼓励县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客商)在安远县投资创业,进一步推进物流产业及证券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安府字〔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对物流企业和引入外县证券企业财政奖励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物流企业经营所缴纳的营运税收(含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纳税总额减上划中央、省级和市级收入,下同)每月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奖励: 1. 年纳营运税收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的,按地方财政实得部分75%的比例奖励。 2. 年纳营运税收300万元(含300万)—700万元(不含700万)的,按地方财政实得部分85%的比例奖励
近日,财政部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5045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减税降费8941亿元,2019年已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6104亿元,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对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截至5月,累计退税102.02亿元,增加企业现金流,鼓励扩大保障物资生产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标准,缴纳车船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于5月份进行,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一次两门科目都及格则通过。此证书是作为从事会计行业相关工作的入行证书
5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邵伟东一行四人到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进行税务工作指导。国家授时中心党委书记窦忠、财务资产处负责人牟华、条件建设处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窦忠首先对税务局此次专程前来指导工作,并对授时中心科研工作特别是卫星导航与时间频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房产税,按1、2%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5、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印花税,按0。1%的税率计算缴纳;6、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按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建设和装修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按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足扣除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1、对个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摘要:中国网地产讯 11日,财政部公布通报称之为,为反对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之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报如下。 中国网地产讯 11日,财政部公布通报称之为,为反对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之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报如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暖气期完结,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之为居民)供热获得的采暖费收益减免增值税
本文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战胜贫困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贫困转移,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对易地贫困转移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通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获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旧开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获得的住宅,免除权利税
现将减免租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扶持等2个扶持项目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3号) 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房产税按从租计征部分统计。 减免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减免天数折算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