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名单
6月9日,青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促进青原区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城区学校的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划定了青原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区块,以及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及工作要求。 初中学校区块划定示意图▼ 城北学校初中部▼文天祥大道”以北(含火车站老家属区)。(含沙芫等村小毕业生)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儿童,凡未满6周岁儿童一律不予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学术学位博士:2023年1月1日-2月1日(已完成的硕博连读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2023年2月10日-3月3日。 请务必阅读我校《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和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免影响正常报考录取
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授予学生名单公示(已结束)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及我院《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职院学〔2021〕114号)文件的有关的规定,经过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的严格选拔,以下同学拟定评为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下同学的获奖资格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院学生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拟于今年暑期继续组织“香港书展采访活动”,采访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申请对象为新闻学院三年级学生及研究生,选拔名额计10人。经甄选确定学生名单,因故无法成行者,依序递补
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给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搭建成长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形成和发展学校的教育特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普通高中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及重庆市中学生艺术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5号)精神,以及市教委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中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和新增足球试点校及市中学生艺术团招生工作会议要求,重庆二十九中学决定招收高2025届体艺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舞蹈剧目或舞蹈组合展示(自备音乐或U盘),3分钟以内。 (一)成套操展示(自备音乐或U盘),3分钟以内。 报考考生必须是具有重庆市户籍并参加当年初中毕业暨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8月5日,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网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含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进行了电脑随机派位,并即时公布了派位结果。各派位现场邀请了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及新闻媒体全程见证监督。 7月13日至17日,全市23所民办初中学校、11所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12个校区)网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党委、校学工处(部)要求和部署,我院将认真做好今年在校、在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初步完成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国家助学金初评审工作。现制定初核、评定办法,具体如下: 3、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按学校下发名额报系部审查、认定; 4、院部在各班级上报的学生名单中按学院下发计划数进行各班级名额的审查、认定; 5、院部办公会议参照认定、评审标准,对已通过审查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的认定; 6、进行院公示,设立举报电话; 7、如存在异议,院部将立即核实、了解,并做出判定;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非法组织或老乡会;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社团活动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一贯端正,表现特别突出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1、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学生按规定优先考虑; 2、单亲家庭、父母身患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家中兄弟姐妹多,且均在大学或高中学习的学生; 4、家处偏远地区、农村无固定经济来源以至无力承担学费或生活费的学生; 5、在校生活简朴、节俭、不住公寓、无电脑、不吸烟、不酗酒、品学兼优、无违纪的学生
依据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及返校、报到工作安排的通知》,8月29日起在校生恢复线下教学。因疫情原因,个别学生无法按规定时间返校。为实现该部分学生正常上课,保证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进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院)学生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因疫情未返校学生名单反馈给教务人员,教务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涉及基础课程的学生,应及时将学生名单反馈给相关开课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的通知》(琼教勤助﹝2022﹞20号)和《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印发<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海工商学﹝2021﹞61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审核与推荐,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现将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10月24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10月3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行政7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文件精神,自2019年4月起在全校各学院开展了本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 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李东启等68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情况公示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19年本科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公示期:2019年6月14日~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