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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导师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和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管理办法》(校研[2019]1号),经研究决定,我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前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按照《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名单》(见附件),认真比对各学科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其中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 请于9月11日17:30前,将学院盖章、院长签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名单》按时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B105室,电子版名单发送至邮箱xwb@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