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
本站讯(任兆选 刘立峰)1月14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兴照率领考核组一行8人对我局进行2013年度目标考核。 会上,考核组听取了金绥庆局长对我局2013年工作的全面汇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学述廉。对全局的工作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对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项检查了相关成果资料,对我局2013年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根据市教体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教综法〔2015〕58号)精神,结合平顶山市教体局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做好2019年“平顶山市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建“平安校园”是贯彻落实“平安鹰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教育行业稳定、保证校园安全的具体抓手。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与当地政法、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校园及周边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抓好抓实。 各单位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市级“平安校园”的申报推荐工作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选先及班主任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1、班主任考核主要内容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满分100分。 2、考核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德育处及少队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月4日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第四专项督查考核组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磊一行来我县,就2020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考核组在行政服务大厅详细询问、查看了我县政务大厅各窗口的日常工作和各类便民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上。会议听取了我县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与各成员单位、市特约监督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云南省不断加大社区矫正经费投入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做好服务保障,目前,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位列全国第五、西部第一。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为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水平,2019-2021年,云南省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超过1亿元,资金投入年均增长率达28.4%,有效支持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规范落实监管措施、智慧矫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等工作,不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逐步构建科学长效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
李景超 崔川东 近日,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深入海拉尔区,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海拉尔区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副区长孙微出席会议。 会上,孙微从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及主要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为加快全市大学生村官流动,根据《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7号)精神,现就我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满2个聘期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即2013年及以前选聘;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含村会计、第一书记)及以上职务满3年; (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计划面向本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22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1、各县(市、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仅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
我院获全省“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治安组和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2年12月3日至7日,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织14个检查考核组先后对9个市(州)、18个县(市、区)、39所高校、23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直中学进行了年终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根据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2012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2013】2号)文件,我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得分98.5分,被评为2012年度综合工作“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三名。
河源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依据《律师法》赋予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能,于2022年12月31日,组成考核组对全市5名实习期满,并经过省律师协会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和已到法律援助机构接访值班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组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口头述职、笔试和检查协办案件案卷材料考核,下列人员考核成绩合格,公示如下(按成绩高低排名):黄小挺,徐心心,刘瑜妍,邹颖,麦雪梅。 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62-3820121)和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762-3820026)反映
校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纪委办将组织专人对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自评:2017年12月6日至17日; 考核组检查:2017年12月20日至3日; 考核结果公示:2018年1月5日至8日。 请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湘城院纪发[2017]4号)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12月17日前提交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处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表、单位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存本单位备查。相关文件及表格已上传至纪委监察处子站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