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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国际标准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国际标准,是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所制定。作为FATF的成员之一,香港现实施由这跨政府组织就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所颁布的建议。 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的《打击洗钱条例》订明金融机构须遵守的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规定,而《贩毒(追讨得益)条例》、《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则规定必须举报与洗钱或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有关的可疑交易
律政部在文告中说:“宝石和贵金属便于携带
律政部在文告中说:“宝石和贵金属便于携带,有价值且容易转换成现金,这使得这行业存在着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新的监管制度将填补这个缺口。它将管理宝石和贵金属业的风险,这对于对抗不只是国内而是国际罪案,以及改进安保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宝石和贵金属交易进行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律政部将推出新的监管制度,本地约2500个宝石和贵金属经销商料将面对更严格的监管,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客户和交易导致的罪案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