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
1.申请成立:由举办者或举办单位负责起草登记申请书、章程等文件,办好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等材料,已具备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各项条件后,报请业务主管单位核查。 2.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认真的审查,认为情况属实,并符合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条件,签发同意成立的文件。 3.审批:民政部门在收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签发的同意成立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和证明后,进行审批
社保代办是劳动保障事务代办中的一中代办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办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办,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办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社保代办”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必威精装版App对小机库变电站、北教十一(罗罗)变电站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必威精装版App小机库变电站、北教十一(罗罗)变电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MHDX2020-06) 小机库变电站包括新增部分电缆沟和高低压供电系统、照明、接地等10/0.4KV变配电室修缮;拆除部分高压环网柜、直流频、信号频及相关附件,设置灭火器等内容。北教十一(罗罗)变电站包括内墙局部拆除,内墙粉刷,吊顶,室内电缆沟及地面面层重做;外檐更换门窗及外檐重新粉刷涂料,高低压供电系统、照明、接地等10/0.4KV变配电室修缮,拆除室内原有柜体及相关附件,设置灭火器等内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五条第(三)项所称“三年(36个月)内”,是指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际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之日起36个月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分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以每次实际取得日期为准。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打击非法用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寿宁县有关用人单位实施2019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通过报送相关纸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应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2019年度寿宁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附件1)、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各工种仅需提供一份)、职工花名册、职工工资表(2019年1-12月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行政许可经营事项的应提供行政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及缴费明细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人签字、单位盖章
每人10000元补助!广东这项活动开放报名! 为全面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提高,培育农村电商领军人物、行业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助力“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举办2020年农村电商“省级精英训练营”培训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的农村电商经营管理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 本次培训活动由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学员个人仅需自付学费2000元。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在本省已开展农村电商相关业务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村电商基地、基层站点等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等,年龄不超过50岁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2019年12月17日下午,“柳文超优才奖”奖学金捐赠签约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副会长、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学兵、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国内合作处处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俊琴、秘书长谢红生、副秘书长高令春参加仪式,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主持。会上,马怀德校长对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郭俊琴女士、柳文超先生的大力支持表达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发展,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2019年11月28日-29日,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主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承办的“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机构"(社会组织)培训班在北京商务会馆举办
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囯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户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户经营.实际生活中个体户一般经营各种修理服务行业、服装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个体运输业、饮食业小商品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生产性、服务性的行业. (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上海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商务委员会,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按照《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研发机构适用上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按财关税〔2021〕24号文件规定应由上海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部分研发机构,调整为由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认定(认定标准不变),具体如下: (一)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浦东新区区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含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名单。 (二)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浦东新区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 (三)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会同浦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和上海科创中心海关,认定住所地处浦东新区范围内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
磐之石环境与能源研究中心(REEI,2018年4月在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前身为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创立于2012年7月,是一家研究环境和能源政策的独立智库。我们以能源转型政策分析为主线,讨论如何在兼顾社会公平、气候变化、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基础上,实现中国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并希望在此过程中促进多方参与、开放理性的环境政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