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
湘晋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部,系本所主要业务部门之一,该部门集合了一批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其成员大都曾长期为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且长期专注于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产权界定和交易等法律业务,不仅有丰富的法律运用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还积累了广泛的社会资源。 湘晋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部门主要成员曾作为清算组工作人员参与处理过大量政策性破产案件,并曾受指派担任管理人处理过…………破产清算案和多件公司强制清算案,更曾代理许多投资者、债权人处理过债务人重整、清算案,还曾以清算组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处理过大量的企业自行清算等业务,为有关当事人盘活资产、整合资源、优化重组(整)、化解债务危机、清退僵尸企业、维护债权人利益等提供了大量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1、在自行清算中,作为清算组的法律顾问,参与清算事务
综合报道,中国紫光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其总负债逾2000亿元人民币(下同)。陆媒指出,包括国开行申报债权65亿元、进出口银行申报债权近39亿元,南京银行等都成苦主。而外债方面,因紫光发行大量美元债,以花旗银行牵连最深,申报债权达170亿元
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谓信托业保障基金,是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 这个基金的诞生是在2014年底。 当时,保险业背后已经有保险保障基金,证券业背后有投资者保护基金,连银行业背后也有个存款的保险制度,唯独信托业没有坚实的后盾
周一,Joe’’s Jeans宣布和Hudson Jeans达成协议,对其进行收购,收购价为9760万美元。2009年,Fireman Capital Partners和Webster Capital收购了Hudson的大部分股份,2011年末准备出售品牌。品牌创立者之一Peter Kim将持续担任Hudson Jeans的创意总监,并且加入Joe’’s Jeans的董事会,直接向Joe’’s的总裁Marc Crossman先生汇报工作
叙事实践是反思实践(Reflective Practice),是一个不断重整和实践价值的旅程。在今天的社会处境,日常充斥着价值矛盾,叙事实践者更须要培养洞见和反思实践的能力。 是次工作坊,透过参加者的叙事实践经验分享、小组学习与讨论、叙事理念与技巧的演练,回顾个人的叙事实践之旅,并一同探索社会事件及其带来的人际冲突,好让组员设计发掘服务对象生命价值与梦想的活动的可能性
8月10日下午,2020世界半导体大会(World Semiconductor Conference 2020)新闻发布会在南京江北新区举行。江北新区研创园党工委副书记周荣,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办主任梁菊华,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常务副秘书长秦舒,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顾问总裁助理闪承东以及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等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 会上表示,国家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在南京集成电路产业“一核两翼三基地”的布局下,江北新区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芯片之城”建设步伐不断提速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 承袭海派文化的锦天城,不断汇集法律行业的中坚力量与优秀青年。从2018年的近2300名律师,到2019年的超2800名律师,再到如今的3300余名律师,拥有充足人才储备的锦天城不断完成律师规模上的突破
据BBC报道,希腊新财长瓦鲁法克斯5日敦促德国不要在债务问题上羞辱他的国家。在与德国财长举行会晤之前,瓦鲁法克斯把希腊目前所处的困境与两次大战之间的德国相提并论。在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背负巨大的债务,并受到严重通胀的威胁,其经济濒于崩溃
2022年9月22日,为提高律师对破产相关法律问题的认识,提升律师的破产法律服务能力,渝中区律工委破产清算与重整专业委员会特面向全市辖区内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举办了此次破产理论与实务主题征文活动,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我所律师积极参加该活动并供稿。 经专委会严格评选,本所主任徐丽霞、实习律师孙傲撰写的《应收账款债权人破产下的保理合同法律问题研究――以有追索权保理人权利保护为视角》荣获一等奖。 论文围绕《民法典》合同编中唯一新增的有名合同――保理合同在破产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深度解析了有追索权保理的权利义务内容,理清了其法律关系在破产领域的复杂性,探讨了如何明确有追索权保理的性质以及有追索权保理人实体权利在破产程序上延续的样态,对有追索权保理人的权利保护以及加强保理合同的底层逻辑基础的构建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