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2019年3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继续为双方经贸磋商创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根据海关发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1-8月,湖南省对越南进出口40.3亿元,同比增长19.7%,月度进出口值从1月份的2.3亿元至8月份的7.5亿元,呈逐月增长趋势,其中加工贸易增幅明显。 三湘都市报10月7日讯根据海关发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1-8月,湖南省对越南进出口40.3亿元,同比增长19.7%,月度进出口值从1月份的2.3亿元至8月份的7.5亿元,呈逐月增长趋势,其中加工贸易增幅明显。“此前的中美贸易摩擦,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制造业向越南等东盟国家转移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会员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的前沿公告,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进行了调整,并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这也意味着相关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产品将加征25%的关税。这也是电子元器件中靠前个受到加征关税影响的产品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对此,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指出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并表示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调整加征关税措施
本报北京8月8日电 (记者李丽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我的钢铁网称,财政部12月29日消息,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实施煤炭最惠国税率3%-6%不等。其中对于未制成型的无烟煤、炼焦煤、未制成型的褐煤、制成型的褐煤实施税率为3%,对于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实施税率为6%,未制成型的其他煤和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实施税率5%。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7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09年1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05号公告,应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国内三氯甲烷产业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由于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自2009年11月30日起,终止实施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09年第3号公告。2009年3月,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Chang chun Plastics Co.Ltd.)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海关总署同时发布了2009年第12号公告,规定在复审调查期间海关对申报进口的原产于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苯酚征收反倾销保证金。根据新出口商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苯酚反倾销税税率
CEPA《货物贸易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相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当中详列若进出口货物符合有关条件,可视为有关协议下内地或者香港原产货物,包括: 在内地或者香港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 – 属于《货物贸易协议》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适用范围,并且符合相应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规定的; – 不属于《货物贸易协议》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适用范围,但是满足按照累加法计算的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30%标准的,或者按照扣减法计算的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标准的
SMM11月7日讯:在由SMM主办的《2019年华南金属产业峰会》上,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帅对我国铝型材发展现状及应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细致讲解了当前我的铝型材的发展状况,具体的描述了铝型材在每一个行业的应用情况。 近十年,我国铝型材年复合增长10.2%,2018年我国铝型材产量约为2006万吨,同比增长2.6%。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环保压力的影响,近两年,产量增速开始放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