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接受
近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曝光了一所学校强行收取“午托”费用的做法。有家长向记者反映:当地的华胜实验学校每个学期都会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3300元的“午餐午托费”,而且不允许学生家长自主选择是否让自己的孩子参与“午托”。更令家长气愤的是:尽管他们向学校缴纳了不小的一笔费用,但孩子在学校吃到的午餐却基本都是青菜、萝卜、豆腐之类,几乎见不到肉,而所谓的“午托”则不过是让孩子们趴在课桌上休息,根本没有专门午睡的场所
第一条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乘坐秩序 ,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为乘客创造安全 、文明 、舒适的乘车环境 ,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乘客 。本守则所称轨道交通设施 ,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 、隧道 、高架 、车站(含出入口 、通道) 、车辆 、机电系统设 一 、安全提示(一)搭乘地铁设施范围内自动扶梯时 ,应站稳 ,握好扶手
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低风险)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1号)第三十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1. 通过市民政局网站、鹤壁日报提醒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个别重点社会组织逐一电话通知,年度检查通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