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豫政〔2022〕8号)和《商丘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商丘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商政〔2022〕23号),根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睢阳区实际,睢阳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了《睢阳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睢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1月9日至2月7日,区妇儿工委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9日以豫政土〔2023〕67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