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
兰某某在自己家中从事小麦面粉加工,为了增加面粉白度,提升销量,兰某某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期间,在加工面粉时利用粉料微量喂料器,将增白剂添加到面粉内。经检测增白剂中含有过氧化苯甲酰,国家明令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完毕,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卷材料后,依法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并讯问了被告人,认真审查全部案卷后,将被告人兰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至临渭区人民法院
在忏悔书中,倪政伟剖析自己落得如此境地的原因,心存侥幸是其中之一。回顾过往,他本有机会回头,但却一次次主动放弃。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备受社会关注的“5•16”南山大道撞人案,有了新的进展。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7月23日发布通报称,7月22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院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徐铁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初心使命,底线原则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成谋私利的工具,利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职权为监管对象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刘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健利用担任淮南市代市长、市长,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主任,以及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项目、人事调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社@四川|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被“双开” 新华社成都4月26日电(记者吴晓颖)四川省纪委监委26日通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阿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作风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阿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媒体报道,全国关注的唐山打人案件,通过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后,移送到廊坊广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广阳区检察院向廊坊广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为廊坊广阳区检察院点赞,为廊坊广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点赞,廊坊广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是李恩芝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淮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彬作出逮捕决定
(2022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22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互涉案件如何起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请示》(苏检发三部字〔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逸浩(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逸浩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