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
高考倒计时3天 | “博爱情怀,精致人生”,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为高考学子加油!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实习编辑 陈昊昱)“和 礼 勤 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为高考学子加油!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始建于1983年现有杭州、千岛湖两个校区。30多年来学院秉承“和、礼、勤、进”精神,践行“励志、惟实、博爱、精致”校训,紧紧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研、围绕旅游强服务,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具有社会之责任、敬业之精神、博爱之胸怀、国际之视野的旅游英才。 学院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厨艺系、工商管理系等12个系(部、院),开设有酒店管理、导游、烹调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等26个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同志支持下,由荣毅仁同志于1979年创办的。2011年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中信集团按照“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使命要求,致力于成为践行国家战略的一面旗帜,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科技型卓越企业集团。2022年中信集团连续第14年上榜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位居第102位
如需验证学生是否属mile米乐m6在校生,可查验经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即可。经注册的学生证,是表明mile米乐m6学生学籍与在校生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要验证学生证上信息真伪的,可由学生出示教育部学信网([URL])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月21日,浙江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召开。会议围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完善中医医保政策等任务进行研讨和交流。 会议明确,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已列入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URL]/)上的获取采购文件系统进行获取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2018年二季度,滨江区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定义务,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二季度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2018年二季度,滨江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目前已经办理5件,另有1件正在办理当中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和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分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初审,拟评选出郑雄文等26位同学获得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先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10月29日16:30前向分院反馈(联系人:赵玲君,电话:88481664,地点:海运楼A229办公室)
舟山市普陀轻工机械厂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浦西工业区,与海天佛国普陀山近在咫尺,与宁波、上海只一海相隔,旅游交通十分方便。本厂始建于1956年,是具有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 专业从事食品机械制造,产品面向全国的罐头、饮料、啤酒、乳品等领域。 近年来,我们不断地吸收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与国内多所高校有广泛的科技协作,是浙江省的中、小型科技企业
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规范做好各级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与行政机关行政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信息,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的荣誉和利益的; (四)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 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责任主体依职责澄清,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