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合同备案或劳务项目报告。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变更的,应于项目合同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报告。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本报宁波9月15日电 (通讯员 姜佳玲 徐昆英 记者 周松华)今天上午,宁波维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李冠青成为第一个在银行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受益人。她在鄞州银行营业部12号窗口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随后又在11号窗口开户。她说:“现在可以少跑一趟国税办税大厅,顺便还能开户,节省了不少等候时间
关于2022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2023年3月08日 点击数:91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2023年3月02日 点击数:235 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2023年3月01日 点击数:96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3A版的通知 2023年2月28日 点击数:99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2月22日 点击数:355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理问答 2023年2月20日 点击数:63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三步走” 2023年2月20日 点击数:80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3年2月16日 点击数:112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3年2月08日 点击数:80 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2023年1月30日 点击数:103
2016年1月以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省内通办的相关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在鼓励纳税人网上办税的同时,总结各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对内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行“省内通办”的步伐,并对适用的业务范围、办理单位等进行了明确。为了进一步推行好该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公告。 “省内通办”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切实转变管理角色,改变属地管理方式,打通区域限制,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属地限制的办税服务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系统升级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实施系统停机升级。停机期间,社保费征缴业务暂停办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5月31日20时至2020年6月8日8时,全省税务机关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征收业务。税务征缴有关的办税服务厅、银行柜面、银行APP、微信、支付宝、代征客户端、单位客户端等渠道暂停服务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定位不准确、处理不及时、责任不清楚等问题困扰着各地的城市管理者。智慧城管利用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将复杂的城市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数字化、网格化和空间可视化管理,加强城市重点对象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实现城市自动化、智能化管理,让城市管理跳出传统概念,跃然于智慧平台之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城市“聚集效应”的增强,如何解决城市资源短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建立新型城市发展模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城市决策者普遍关注的话题
云南税务办理流程分为几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户、账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云南税务办理流程分为几步? 1、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2016年1月以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省内通办的相关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在鼓励纳税人网上办税的同时,总结各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对内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行“省内通办”的步伐,并对适用的业务范围、办理单位等进行了明确。为了进一步推行好该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公告。 “省内通办”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切实转变管理角色,改变属地管理方式,打通区域限制,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属地限制的办税服务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112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1052 3.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962 5.减税费促发展——第十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今日启动 2020-04-30 1507 7.上海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85条硬核举措 2020-03-20 1171 8.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2020-03-19 1240 13.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3-12 1043 17.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13 1180 20.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09-11 1292 21.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2019-09-11 1311 24.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9-09-11 1265 28.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2019-06-25 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