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29日上午,伊犁州直2017年首批民生及基础设施类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伊宁市举行。同时,奎屯市、霍尔果斯市、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尼勒克县在同一时间开工建设,拉开了州直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大幕。 库尔玛什·斯尔江、李新军、高天山等州领导参加开工仪式
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履行国土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工作职责,切实促进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国土资发[2018]795号)要求,良庆分局圆满完成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相关工作。 良庆分局根据工作要求,明确目标,成立了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地矿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 在良庆分局领导的带领下,地矿股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分别对6家砖厂、1家萤石矿、1家花岗岩进行实地检查
(财建[2010]312号)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0年6月17日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7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视频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王德礼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雷主持会议。 王德礼在讲话中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两项工作
为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从事污染环境的违法排污行为,违法排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停止污染行为。 二、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小制革、小电镀、小炼油、小熔炼、小造纸、小印染、小化工、小炼油、小冶炼、小褪色、酸洗磷化、铝氧化、废塑料洗涤加工及其他非法重污染行业
负责白龙湖亭子湖水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文化资源等各类资源调查;参与拟订白龙湖亭子湖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白龙湖亭子湖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督促检查白龙湖亭子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指导、协调白龙湖亭子湖产业发展;审核相关重大旅游发展项目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和招商引资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有关县区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查处跨县区行政执法和重特大案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9月27日上午,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成功拍卖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赵庄矿区水泥灰岩矿采矿权。该区内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以及建筑石料用灰岩,其中水泥用石灰岩设计利用储量2939.70万吨,可采储量2351.7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利用储量1606.03万吨,可采储量1284.82万吨。 在拍卖现场,共有2家公司取得竞买人资格进行举牌,每轮加价幅度为一千万元,经过多轮激烈竞价,在公证人员、监拍人员以及委托方的多方见证下,起拍价为15000万元的矿区采矿权最终由河南济康矿业有限公司竞得,竞得价为人民币87000万元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原告程则敬,男,1987年2月14日生,汉族,贵州省平塘县人,住贵州省平塘县, 被告平塘县人民政府,住所地:平塘县平湖镇中山路33号; 被告平塘县国土资源局,住所地:平塘县玉水北路平塘县司法局附近; 法定代理人李某,该局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程则敬诉被告平塘县人民政府、平塘县国土资源局撤销行政协议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9月2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程则敬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人利益
2011年8月2日下午,县委书记杨向宏、县长方文信在副县长胡会明、刘鹏的陪同下,带领县教育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遮岛镇、三禾林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梁河一中召开现场会。 此次会议主要针对体育路将梁河一中划分为两个校区,给师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造成学校管理困难的情况进行了解。 会后,梁河一中东西校区得以整合,解决了学校多年来发展中存在的一大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