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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资讯平台-土地买卖 》房地新闻 》弄清楚就不怕!奢侈税74答客问 (下) 弄清楚就不怕!奢侈税74答客问 (下) Q36:不动产(房屋、土地)哪些情况须缴纳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答:本条例草案主要系针对短期买卖非供自住不动产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所有权人销售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含2年)坐落在中华民国境内之房屋及其基地或依法得核发建筑执照之都市土地,除属供自住等本条例草案第5条规定之排除课税项目外,皆应依法缴纳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Q37: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否只对个人课征?公司出售名下不动产,是否也要课征? 答:无论个人或公司出售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属本条例草案课税范围之不动产,均要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