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洮南市光明办事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洮南市光明办事处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努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管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办事处专门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录入和网上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