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遗弃罪、不救治伤病军人等罪名都是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警察如果执法的,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对于违法犯罪的事项,应当勇敢作斗争。那么,如果公民**的,**罪一般判多久呢? **罪是不存在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72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近日,出租司机刘某因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刘某不仅因此丢了“饭碗”,还将面临刑事处罚。这是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今年查获的首起营运司机醉驾案件。 9月5日晚21时许,在昌平区兴寿镇某加油站处,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查酒小分队民警在对一辆出租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出租司机涉嫌酒驾,这也让查酒交警颇感意外
信贷公司贷款是合法的,因其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也有的公司,并没有经过批准,但是宣称自己是信贷公司,这就可能会导致违法犯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都是什么? 1、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就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受贿数额定罪量刑。 2、《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朋友圈散播谣言属于犯罪行为吗? 浦江刑事律师解答: 朋友圈散播谣言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383条规定,量刑标准如下: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新北动保处于4月7日受理民众通报,五股区郭姓男子,因不满同居女友打麻将,竟将无辜饲犬活活吊死出气,本案已涉及刑责,动保处即时通报动保警察共同调查,全案函送地检署侦办,动保处同时通报社会局比对高风险家庭并介入关怀。 动保处于7日晚间接获到民众报案,五股区有饲犬遭人吊死,动保处不敢大意,随即会同警察前往调查,惟郭嫌已不在现场,饲主提供嫌犯威胁母亲line对话,并于8日凌晨至德音派出所制作证人笔录,警察随即约谈郭嫌到派出所做笔录,郭嫌坦承吊狗虐杀。 本案犬只饲主在外县市读书,为郭嫌同居女友的小孩,因郭嫌情绪失控,造成爱犬麻吉无辜被吊死,动保处已同时通报社会局比对高风险家庭并介入关怀,将郭嫌列入禁止饲养名单,并要求参加动物保护讲习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是: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具有特定性和限定性,专指公司、企业的财会凭证,并不是《会计法》所包括的财会凭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