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
株洲渌口公安开展扫黑除恶清查行动【消息】 民警开展夜查行动。 红网时刻株洲4月27日讯(通讯员 刘铁华)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4月25日,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在渌口区政法委的组织下,在渌口辖区开展扫黑除恶大巡防清查行动,对城区重点治安管理领域进行突击清查。 渌口公安切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总要求,100余名警力分赴城区各交通要道及娱乐场所、网吧、宾馆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严查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在城区要道口设立检查点,对可疑车辆、人员进行检查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社会治安越来越好,消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象,让我的内心充满安全感、获得感。”11月10日,新田县市民刘林说。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田县公安局始终以最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白荣战,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靖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
扫黑除恶持刀枪两次抢劫受害人这个恶势力团伙被打掉【消息】 红网时刻株洲4月16日讯(通讯员 刘娜 邱宇松)株洲市公安局今日向媒体通报,为了谋财,社会闲散人员肖某冰借被害人陈先生与其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名,纠集了唐某、夏某、吴某等四人,携带刀具等,先后两次对陈先生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涉案金额达两万多元。最终,荷塘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这个以肖某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了依法严惩。 邵阳县的肖某冰是一名社会闲散人员,早些年因为多次犯罪被打击处理过
为检验我园全体教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学习成果,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我园于2019年1月7日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验。 本次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涵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主要特点、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等应知应会知识,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另一方面能够帮助教职工有效地回忆、巩固相关知识与法规。 此次测试活动,促进了本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深入贯彻,使全园教职工再次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为推动厦门市松柏第二幼儿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为及时通报扫黑除恶案件审理情况,协调部署下一阶段的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1月2日15时30分,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会同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高新分局,在区法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林通报了区法院审理的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展情况。陈小林同志提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攻坚的一年,公、检、法三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打击合力
(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向丰军)11月29日秭归县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崔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崔某、韩某等13人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无一适用缓刑。同时根据各自罪行处以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和追缴违法所得。该案系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秭归县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石嘴山市非公经济中心弄虚作假编造党建工作资料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姚东在任石嘴山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期间,该中心为应对党建工作考核,编造了18份与正式存档文件同号的涉及党建工作的文件,但并未实际开展工作。同时,该中心党组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党课讲稿多次造假,多名党员抄袭学习心得应付检查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持续强力震慑黑恶犯罪,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期待,12月30日,渠县人民法院对陈良等22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三起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因杨某智、叶某成、孙某军、赵某龙犯罪时未成年,文某犯罪时未成年且最后到案,故分三案审理)。首要分子陈良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重要成员杨某智犯抢劫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四千元;其余20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在案扣押的手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渠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良、谢海丰于2013年相识后经常一起吸毒、打架并结拜为异姓兄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不能忽视对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关注。既要打击各种黑恶势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孩子们的成长环境;也要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防止他们一时迷惘误入歧途。对青少年学生中出现的具有黑恶势力萌芽特征的不良现象,应及时纠正;对针对青少年学生的黑恶违反犯罪活动,要坚决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