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不能忽视对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关注。既要打击各种黑恶势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孩子们的成长环境;也要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防止他们一时迷惘误入歧途。对青少年学生中出现的具有黑恶势力萌芽特征的不良现象,应及时纠正;对针对青少年学生的黑恶违反犯罪活动,要坚决打击。
1.针对学生的敲诈勒索、强拿硬要学生财物的行为。
2.对学生进行言语、书面、肢体动作的恐吓、威胁的行为。
3.以欺骗手段“借”取他人财物不还的行为。
4.认同与膜拜黑恶势力、暴力行为的,并有模仿的行为。
5.假借谈恋爱为名,欺骗他人钱财、毁人清白的行为。
6.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勾结校外人员约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