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
财联社3月30日电,记者从比亚迪的投资者会议纪要获悉,目前比亚迪累计未交付订单量达到40万辆,并且仍在逐月增加。据此,比亚迪保守预计2022年销量为150万辆;若供应链向好,则将冲击200万辆的销售目标。会议纪要显示,比亚迪汉DM-i上市后销售订单良好,后续预计汉系列单月销量将超过3万辆
1.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875; 作者简介:夏星辉(1971~),女,湖南泪罗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水环境化学和水资源。 摘要: 论文建立了流域水资源数量与质量联合评价的方法提出了水资源功能容量与水资源功能亏缺的概念。根据黄河流域1997~1999年间主要水文站点逐月的水质监测数据、水文数据及各取水口逐月的取水量数据对黄河流域的水资源进行了水质水量综合评价
劳动部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简称劳安所)进行“劳动力趋势探讨”研究发现近15年来,工业部门的投保人次比重逐渐下降,而服务业则有增加趋势,劳动力年龄层结构以35岁至44岁为主力,55岁至64岁、65岁(含)以上年龄层续留职场之人次增加最为明显。 劳安所指出,离开职场后再就业者多为25岁至34岁。再就业比率多以业内流动为主,跨业流动少
作为水果主要代表品,苹果类对果市水果价格具有显著的影响。三季度,较往年相比,今年新一季苹果产量下降预期增强,市场抬价情绪较高,加上国内水果供应总量整体偏低的市场环境下,苹果类同比价格指数持续上涨。 值得关注的是,造成苹果类同比价格指数一路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天气灾害频繁,近年来霜冻、冰雹、风灾、长期干旱、降雨时间过长等气候对苹果质量和产量均造成较大影响,种植风险增加;二是种植成本上升,近年来生产成本、劳动力成本以及运输成本等明显提升,进一步推高苹果价格;三是近年来保粮国策出台,部分地区政府的主粮类种植补助促使不少苹果园改种粮食,多因素影响苹果产量整体减少,进而推高市场价格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经办流程,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在前期上级明确的22类行业基础上,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至辖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中,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5月。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允许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1年,三亚市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加快恢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一系列“稳就业、保就业”的政策扶持下,三亚劳动力市场保持良性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据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劳动力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三亚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2021年三亚全年就业人口比63.3%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环境》和《2018年6月通信业首要指标完成情形》报告,三大电信运营商也相继发布了2018年6月的用户数据。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电信销售收入总计6。5%.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形》讲话和《2018年6月通信业首要指标完成情形》声明,三大电信运营商也相继发布了2018年6月的用户数据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一般是为了买房或是装修做准备,但是有些时候需要把住房公积金取现,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现呢?除了带上个人身份证进行二代证读卡器证明身份之外,还需要出示其他证件证明吗?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4)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