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长葫灌区省管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渠首枢纽、干渠、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承担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三)依法保护灌区水资源、水生态及水利工程,维护灌区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