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
市民林女士来电:最近我打算买套二手房,有人向我推荐了一套比较便宜的房子。后来,我了解到,那是一套“小产权房”。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房子到底能不能买?又可不可以作为不动产进行登记过户呢? 所谓“小产权房”是和“大产权房”相对而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徐泾镇沪青平公路南侧B-1A-3地块(原B-1-3))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2平方米、建设用地92.6平方米、未利用地5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拆迁资讯 2019年8月22日 上午9:47 公司拆迁,劳动者不想去新工作地点上班,那么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经济补偿吗?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6月22日一早,红塔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11组居民倪美仙已在大花蕙兰种植田内忙着修剪,今年57岁的她,每月在花卉田内打工可获得2000元左右的收入。 倪美仙告诉记者,将自家的农田出租,然后再为企业打工,收入增加了很多,“现在土地租出去了,不仅有租金,打工每天还有70元的工资收入,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 在春和社区,和倪美仙一样的社区居民还有很多
房屋地址: 宝山区富锦路4225弄15号地上建筑物及相应集体土地使用权(信息仅供参考) 区域因素分析:(1)该标的坐落于宝山区富锦路4225弄15号,其中砖混结构房屋6幢,建面合计2427.51㎡;彩钢板房10幢,建面合计4755㎡;另有棚8362.56㎡,土地面积:17982㎡。(2)土地形状较规则,近似梯形,所在区域东临锦伟路,南临富锦路,西临锦南路,北临杨南路。周边环境:标的所在区域多为农田和厂房,公共服务设施较少
地产中国合肥综合:对公民和法人而言,不动产究竟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对城乡二元格局,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什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何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8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四大看点值得关注。 不动产登记涉及房产、土地等权属信息,势必使一些群体或个人长期违规占有的不动产资源浮出水面,有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此外,长久以来,查住房空置率靠“查水表”“数黑灯”,没有一个部门能说清全国到底空置多少房屋土地,不动产登记作为调控长效机制,能打破信息割据,让土地、住房这些基础信息不再是一团糊涂账
为广泛征询新建泰源路(云景道-悦恒道)项目征地对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全面了解和识别征地过程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2(1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项目征地情况进行事前公示,积极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基本情况:新建泰源路(云景道-悦恒道)项目起至现状悦恒道,终至云景道,道路全长约602米,红线宽度15米,总用地面积19114.1平方米,全部为梅厂镇甘庄村集体土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占地面积为11200.8平方米,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7913.3平方米。 地块位置: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悦恒道北侧、云景道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