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
你局《关于收回馨东苑、物价小区24户城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临自然资请〔2022〕35 号)已收悉,同意按照临猗县人民政府(2022)30次专题会议精神,收回馨东苑、物价小区24户城宅用地及公共巷道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共计2948.53平方米(合4.42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有偿收回馨东苑、物价小区24户城宅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由住建局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隰自然资告字[2023]01号) 经隰县人民政府批准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为标准地。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亩
海垦农垦金融服务产业是支撑农垦企业发展的重要产业。2016年12月,由海垦集团全资组建成立海南农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财务公司业务、担保公司业务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等三大业务。 近年来,随着海垦企业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培育和壮大产业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0年5月在兴安县湘漓镇开始工程建设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有害生物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已正式获得国家农业部的批准上升为农业部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但因征地程序违法、补偿不到位问题却引发了一起农民与农业科学院、广西自治区政府之、兴安县政府之间土地纠纷。 53位朴实的农民为何状告农业科学院与兴安县政府、广西自治区政府这样的政府机关与国家农科院这样科研机构无异于以卵击石, 但本案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令人失望,期间地方政府为农业科学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未经合法征地审批程序而导致全部被撤销;但此时并没有人为农民解决问题,之后地方政府又重新组织征地报批并获取了土地批文,但承办律师马上找到了其中违法之处,立即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自行纠错,并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解决征地补偿问题,本案的一步步升级最终引起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科院的重视,最终在自治区政府的督促下兴安县政府、农科院与农民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以和谐的方式了解了本案,农科院的项目继续进行、农民的补偿也依法履行到位,可谓双赢!
本网讯 土地储备部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截至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9.4亿,较上年同期(145.6亿)增加3.8亿、增长2.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5%。(地方财政总收入355.3亿,较上年同期(380.3亿)减25亿、降6.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降0.7%。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12.2亿、降29.8%,上划自治区税收93.7亿、增25.3%,占比分别为31.6%和26.4%)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因此,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的《易县城市开发建设运行规则》审查备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易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该办法从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后连同政府审查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一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认为,该规则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加速推动京南生态旅游文化名城建设步伐。该规则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我县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观城市文明形象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