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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7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如何根据《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者相关规定?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毛坯楼板隔音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施工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对于毛坯交楼的住宅或公建,毛坯楼板应采用相应的隔音构造,隔音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GB50118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中的低限要求。《清远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第8.1.2条“推荐措施”中的“4.毛坯楼板隔音”:“对毛坯交楼的住宅或公建,可在构造说明表中标注二次装修采用相应隔音构造,本条即可按照满足进行评价”即日起失效。
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为向广大群众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设立《法律援助法》条文解读栏目,促进广大群众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立法原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采取总承包方式还是单项工程承包方式,可以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