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集
为确保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帮助企业做好申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举办“2022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暨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线上培训会”。现将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16:30。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政策解读; (二)企业研发费用完善及高新技术产品专账归集; (二)报名企业请务必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2:00前按照以下方式报名: 1.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2022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暨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训会”直播间; 3.在5月13日直播当天再次进入直播间即可观看本次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0号),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好发挥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6月15日下午,荣成市召开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座谈会,荣成市发改局、社会信用中心、大数据中心、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荣成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荣成监督组、荣成农商行等单位参加。 会上,研究了荣成市信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操作性方案。荣成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荣成支行有关负责同志分别结合职能进行了交流发言
本报讯 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即日生效。《决定》由当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为我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法制支撑。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于2月11日召开会议决定出台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定,并于当日下午着手起草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有关工作要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第三方机构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排查处理,形成《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第4期)》,现予通报。 请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全面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对主动开展案例排查、整改的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丽江市,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滨州市,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安阳市提出表扬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档案局,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现将《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 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档案法》及《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档案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字、图纸、图表、声像及电子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凭证
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的区别是什么?成本类科目是反映成本费用和支出的,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对成本费用和支出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登,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和工程施工。 损益类科目,会计科目的一种,这类科目是为核算“本年利润”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这类科目累计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这些账户的余额应为零
12月16日,记者从朝阳区“两会”上获悉,朝阳区累计建成5G基站4521个,“城市智慧大脑”综合展示平台完成搭建。未来,朝阳区还将推动数字产业倍增,打造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朝阳区数字产业快速发展,今年1-10月,全区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合计实现收入3311.9亿元,5G基站数量继续领跑全市
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问题你们都注意了吗?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这中用工形式,是为了节省企业用人成本,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但是对于使用劳务派遣工中会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家注意了吗?例如:小微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是否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一一为大家解答。 问题一: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南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自2020年启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以来,河南相继出台《河南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行办法》和激励约束、基金缺口分担等配套政策措施。2022年,在持续推进省级统筹工作的基础上,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省级统筹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集微网消息,6月5日晚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0年6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3804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传音表示,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的裁定,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