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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保理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保理合同是属于一个以转让债权作担保的融资类型合同,即供货商以融资为目的,银行购买应收账款后,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包括办理帐款催收(收取与催讨)、信用调查、短期资金的融通、帐务管理及咨询等服务。 需要明确的是,在《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是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0年6月10日,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联合广东金融学院保理与供应链金融产业学院成功举办了2020年第三期名家讲坛,本期论坛主题是“《民法典》保理相关条款对保理行业的重要影响与法律风险解析”,主讲嘉宾是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廖爱敏女士。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线上观看直播人数近300人,现场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中增加了保理合同专章,保理立法迎来历史性突破
德国奥迪(AUDI)与斯威尔创意投资签署战略合作伙伴-精品指定研发制造供应机构 奥迪是德国历史最悠久的汽车制造商之一。从1932年起,奥迪开始采用四环徽标,它象征着奥迪与小奇迹(DKW)、霍希(Horch)和漫游者(Wanderer)在克姆尼茨理合并为汽车联盟公司。现为大众汽车公司的子公司,总部设在德国的英戈尔施塔特,主要产品有A1、A2、A3、A4、A5、A6L、A7、A8L、Q3、Q5、Q7、R8、TT以及RS性能系列等等
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是一个金融术语,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的第七百六十一条对保理合同作出了定义:“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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