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六稳”、“六保”工作,保障广东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前公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化妆品备案有关事宜的通告》(2022年 第41号),有关内容包括: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号),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相关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无法在2022年5月1日前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在疫情影响消除后3个月内完成产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上传,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应当及时对名下备案产品进行自查和整理,不再开展相应功效宣称评价工作的备案产品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或者注销
连江廉政宣传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喜庆祥和”的良好氛围,两节期间,连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细算清廉七笔帐”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教育活动突出廉政意识培养、廉政纪律灌输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通过收看警示教育片《细算清廉“七笔帐”》、学习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以及典型案例剖析畅谈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明辨是非,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友情、自由、健康”七笔帐,知晓腐败风险,把握好人生方向,进一步激发树立廉洁从政、务实为民的理念,增强政治修养、守住清廉关、珍惜亲情至爱,共同筑牢防腐大堤,共享美满幸福生活。
2017年4月14日上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动员部署会议在郑州黄河饭店召开。来自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单位的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邹庆明主持
破壁灵芝孢子粉是什么意思,长期食用会有什么变化吗? 说起灵芝大家都不陌生,这是一种药食同源的天然滋补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关联呢,营养科专家来一波科普~ 什么是灵芝孢子粉:灵芝孢子是灵芝在生长成熟期,从灵芝菌褶中弹射出的极其微小的卵型生殖细胞,这就是灵芝的种子。 灵芝种子非常微小,每个灵芝孢子只有4~6微米,外壳质地坚硬,由几丁质,纤维素,木质素等构成,如果我们直接服用灵芝孢子粉的话,很难被人体吸收,只有打开这层外壁,有效成分才能最大限度的被人体吸收利用。实验证明:人体对破壁后灵芝孢子粉的吸收率较破壁之前可提高45倍之多
本文摘要:99身体健康网讯 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13年元旦、春节将要来临,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身体健康安全性,日前,台州市印发《关于强化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报》,具体了四项拒绝。 一是强化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拒绝该市各地结合实际,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人群挤满、流动人员多,食品市场监管可玩性大的特点,强化的组织领导,完善完备措施,增强责任实施,坚实积极开展工作,贯彻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为震慑、打击以牟取高额利润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使消费者上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提高连南县餐饮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21-22日在辖区内开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以麻辣烫店、火锅店、牛杂店等易添加罂粟壳的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火锅底料、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产品为重点检测对象对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和抽检。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以经营场所调味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情况为突破口严格审核相关食品供货方的有关资质并对购进、查验、使用等行为的相关记录进行梳理查找同时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汤底进行抽样检验,严防非法添加罂粟壳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百姓餐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 21 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于2005年11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邵明立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是指,存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为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尽快获得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进行特别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农业部、区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宣传工作,11月1日上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商业大厦门前广场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由市农业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局,钦南区、钦北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局等7个单位参与,活动方式为设立宣传咨询台,布置展版,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创办于1979年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现有长沙市含浦、圭塘及洞井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57亩,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职工329人,其中教师203人,高级职称80人,中级职称101人,双师素质教师80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任务》,依法推进上海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施,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任务》、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依法推进上海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施,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效能和卫生管理效率,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和《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确定的部分有源植入类、无源植入类等九大类64个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为主(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