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字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20〕15号)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7年7月23日核发拆许字〔2007〕第1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7〕15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1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荔湾区蓬莱路50号、58号、60号、62号、64号,蓬莱新街40号、42号、44号、46号,蓬莱正街1号、3号、7号、9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号,华德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28号,蓬莱新街1号、1号之一、1号之二、1号之三、3号、3号后座、3号之一、5号、7号、9号、9号之一、11号、11号之三、12号、12号后座、16号,蓬莱大街19号、21号、23号、25号、25号之一、25号之二、25号之三、27号、27号后座、29号、36号、38号、38号之一、38号之二、38号之三、38号之四、38号之五、38号之六,十二甫西街1号、3号、3号后座、3号之一、4号、5号、5号之一、7号、9号、13号之一、37号、39号、41号,及11号、27号、39号各一部分,及詹天佑小学部分,丛桂路177号之一、179号、179号之一,及未列门牌房屋数间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8月2日核发拆许字〔2006〕第2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6〕22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铁五号线区庄站监控中心用地(地下铁道站场用地)
批准东音(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一般办理方式) 事项名称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一般办理方式)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京广行许字[2023]00312023030700106 ,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提要]长房宁洲府3#、4#、8#、18#已于9月28日盛大首开,预计本月将加推7#。预售证号为:宁住售许字(2019)第0090号,宁住售许字(2019)第0091号,宁住售许字(2019)第0092号。目前推售建筑面积为100-142平左右毛坯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26-161平左右毛坯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