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屿
因双岙西路市政道路工程和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需要
因双岙西路市政道路工程和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双屿街道仰双片区双岙西路市政道路工程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2621平方米,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长城眼镜厂,涉及的土地证为温国用(2002)字第1-17099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2-048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省政府于2022年07月11日作出浙土字A[2021]-014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温州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发[2020]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土地征收批复面积,征地补偿费用具体为: 3、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0.3万元/亩,合计0.06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