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法
2020年09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了在青岛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全球健康论坛大会。在会议致辞中,焦红表示,中国作为全球医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正在为世界提供大量优质医药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保障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坚守药品安全底线,推动创新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深化国际合作,为药品安全有效竭尽所能,为全球健康贡献力量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样式。为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样式和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包括正、副本)等7种许可证书样式(见附件1)。新版证书的正、副本上须注明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督举报电话,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近日,由四川省卫生厅主办的2021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外事暨港澳台培训会、四川省侨联主办的侨联海外侨领研修班在成都举办,卫生健康系统外事工作人员和海外侨胞分别参加培训,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应邀为培训班授课。 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结合本省管理服务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展示和法律宣讲,围绕《管理法》出台背景、法律有关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活动方式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重点就如何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服务、业务主管、促进其在相关领域合作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有力支持。参训学员表示,通过授课学习对《管理法》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对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本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为今后严格依照《管理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部预告修正“烟酒管理法第六条第一项第四款输入匿报、短报烟酒为私烟、私酒之一定数量”草案公告影本,检附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如附件,请自行下载参阅。 主 旨:预告修正“烟酒管理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五款中华民国渔船载运烟酒为私烟、私酒之一定数量”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广发银行被合计罚款150万元。 (截图自银保监会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03年至2019年间,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银保监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促进电子商务,《税务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补充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税务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建立数据库并广泛开展电子报税、电子缴税等服务,同时补充各有关部委、行业、组织对电子商务的责任范围的规定。 王廷惠要求法案起草委员会更加努力将科技成果应用到税收管理工作中来。王廷惠明确指出:“科技领域获得了长足发展,营造数字经济、分享经济等丰富多样的经济模式,税务行业需掌握此趋势,同有关各部委、行业充分落实税务政策,为所有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环境
根据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的《易县城市开发建设运行规则》审查备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易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该办法从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后连同政府审查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一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认为,该规则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加速推动京南生态旅游文化名城建设步伐。该规则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我县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观城市文明形象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分别于2001年12月1日和2002年9月15日施行。《实施条例》修改了新药的定义,将“新药是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修改为“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随着新药定义的改变,新药注册管理制度将发生较大变化,新药的行政保护制度已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