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建设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精神卫生能力建设。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的议案。根据《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
《关于征地批复类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书面征求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做出答复。申请人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的,省政府办公厅应当依法做出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外籍当事人应否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复函(1995.1.2) 1.1995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1994〕民他字第2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54号《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外籍当事人应否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对外籍当事人委托外籍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代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可根 你院京高法〔1994〕154号《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外籍当事人应否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对外籍当事人委托外籍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代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审查,对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不符合条件的,可向其讲清道理,劝其予以更换
齐玉林委员: 您提出的“中国竞彩网改造新华路与南外环交叉路口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提案建议有两项,一项是八一街至南环道口处绿化带改为路面,增加机动车道;另一项是在新华路交叉路口南侧增设车道。由于八一街至南环属于市政道路,不属于交通局管辖范围,我局现只能对提案建议第二项进行答复。 辽阳市南外环于2006年建成,八一街至外环和外环至兰家段于2007年和2008年建成通车,南环路和南出口路都是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面宽分别为24米和23米
【概要描述】你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2〕221号)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的请示》(宁开建投字〔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6亿元,所筹资金12亿元用于智能制造片区蓝月谷冰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实施了,想咨询一下,天门的各物业公司是否属于这部法律中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物业公司是否应该依据这部法律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合法的物业公司属于《安全生产法》中所指的“生产经营性单位”。 2、物业公司应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和实施应当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规定来组织开展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街道路边设置充电桩的提案关于在我县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充电桩新增备案项目4个,其中闪电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项目已建成两个站点,体育场东门充电站,建桩10个,聚辰国际饭店停车场充电站,建桩5个;予汇清渑池联通公司充电站项目已建成,建桩17个;博城新能源新建一高东区停车场充电站,建桩10个;黄花汽车站新建充电站,建桩7个。并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市发改委组织的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已上报至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建成12座充电站(含120个充电桩)165个充电桩(不含站内桩)
标题:请问失业保险金怎么办理? 请问失业保险金怎么办理?领取失业金对以后退休工资这块有没有什么影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理及领取失业金对退休工资这块有没有什么影响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自然人办事-失业保险栏进行申办,或携带您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经济补偿金领取凭证到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枝江仙女大道210号)B区2楼人社服务区1号窗口办理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蓝莓产业种植结构调整和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1998年引入蓝莓试栽并获得成功后,我市依托独具的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坚持突出特色,不断优化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蓝莓产业,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蓝莓作为我市新兴的特色产业,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诸如品种、栽培方式、配套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制约了蓝莓产业的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进我市蓝莓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