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程序
近日,市南区金融办转来《关于对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申请终止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辅导报告》和该公司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相关材料,按照《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金融办研究,拟上报省金融办,按程序终止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后更名为“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 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未经省金融办批准变更名称为“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并未经批准变更营业执照。现一并取消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53号令)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3月1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53号令第十条规定,分级受理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此前已经受理的,由受理审批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按程序开展审批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全省2022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督办整改要求。 对公布的77个“百差工地”,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对公布的12个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非法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四川省内江市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网络维护与信息管理1名,健康管理与指导2名,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煤电上网电价迎来新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明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煤电上网电价迎来新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明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按照《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黄石五中2022年秋季校服采购招标方案》,我校在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并于2022年9月29日进行了议标评标。现将选用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夏装校服(两套)+春秋装校服(两套)+冬装校服(一件) 1.校服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2.由校服生产企业提供成衣合格检测报告、送货
第一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第二条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坚持学校利益至上原则,追求“高效、优质、廉洁、和谐、创新”工作目标,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准违规限制、排斥、歧视供应商,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四公开”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渠道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