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区域
镇长 陈一岚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总体协调和决策以及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等部门工作
导读: 深财会〔2013〕22号 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跟我们反映。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 现将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跟我们反映。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我市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原《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时间:2020-07-03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浏览次数:2962 设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2004.3.8)第6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防止和消除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和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单位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信息内容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暂行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维修是比较大的修整,修缮是小修。 房屋维修范围包括: 房屋维修是指影响到入住安全,如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安全,需要拆换加固的;整幢楼屋面因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温层的;外檐面层脱落、保温层损坏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 房屋修缮:不影响入住安全,如整栋门共用部位楼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修缮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素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与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2 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