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
近日,屏边县召开2020年第三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9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共计120余人。 培训班邀请了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进行授课,科长以行政执法案卷讲解为基础,穿插多个经典案例,从立案、办案、结案过程中法律适用、程序先后、卷宗制作、办案技巧等方面,详细而全面的开展授课
1月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能职责,由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捍岳组织14家成员单位召开了此次会议。 会议宣读了《呼和浩特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各成员单位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已经出台的政策与取得的成效做了详细汇报,并对“全市个体工商月”活动以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2万户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3%,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稳定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推进非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发布非规范性文件9条,通过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告、工作信息、人事任免、基层动态等信息,全年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83条;深化政府预决算公开,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也已在定海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19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和及时性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等。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7月15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就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定点医院名单进行了公布,其中涉及包括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世博高新医院、北大医疗淄博医院在内的11家医院。 公布定点医院的目的,在于更好做好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工作,方便群众正确识别禁忌症,让适宜人群放心接种,助推应接尽接工作开展。根据通知要求,对于患有急性疾病、患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妊娠期妇女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明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等进行确认;对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确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安排相应人员与辖区定点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定点医院确认;定点医院接诊医师依据国家卫健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对就诊人员进行诊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各第三方图审机构: 一、从2020年8月1日起市属建设工程申报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其他工程消防备案的工程项目均按要求,填报相应申报表(附件一)。对于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工程项目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二)时,建设单位还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附件三)作为其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我局拟定了申报表的参考模板,供参考(附件六)
东升乡人民政府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相应成效,现就我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东升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全文包括基本信息、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社区便民行政超市规划设计要求》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方便社区居民使用相关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和《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新建居住项目,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均应按照本要求集中配置社区便民行政超市,有条件的应独立占地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实施《条例》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6月1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已备案的25个商品房项目备案价格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了公示,严格落实商品房“一房一价”、备案登记制度。按规定,经过物价部门备案的每套商品房,开发商、代理中介商都不得超价销售。此举旨在进一步引导兰州市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公开化、透明化,稳定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过快上涨
安定镇人民政府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相应成效,现就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安定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基本信息、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复议、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