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各相关排污单位: 大家好!当您申领排污许可证后,请不要忘记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事业环保主体责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依据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要求,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已领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并做好存档备查;同时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编制本单位的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 生态环境部公开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培训视频”对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填报做了细致讲解,持证单位可自行下载学习,提取码为bx4i,按照要求完成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的填报、编制和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186号)在自贸区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厅印发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开展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8年3月20日起,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自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所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处于全国领先,并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跟上改革步伐,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直各主管部门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海自贸区能实施的改革措施,广东自贸区也同样实施,并统一全省的实施时间和实施要求
为贯彻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要求,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拓宽导游执业渠道,推动旅游服务“供给侧改革”,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旅游需求,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现将《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国家旅游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要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15〕52号)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的相关要求,牵头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报告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的管理工作,促进我国饮料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共制定和公布了多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有关部门清理了其中不符合世贸规定的法规和文件。目前,共有9项(见附件)涉及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仍然有效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3号)等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的整改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会长、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原则上每个社团1人。 (一)此次培训优先受理去年6月未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名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精神,我委编制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精神,我委编制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司法领域相关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本机关财政预算报告,办公室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本机关财政决算报告,办公室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用户可执行UPS与网络平台之间的远程监控和数据的网络通信操作,使UPS不间断电源具有远程管理能力,成为网络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间断电源UPS管理和监测系统具有专业性强、自动化程度高、易使用、高性能、高可靠性,涵盖故障分析、报警方式多样等特点。真正做到电源管理的实时化,智能化、网络化,使用户实现方便,安全,可靠,准确,低成本的无人值守电源管理
SMM11月7日讯:在由SMM主办的《2019年华南金属产业峰会》上,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帅对我国铝型材发展现状及应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细致讲解了当前我的铝型材的发展状况,具体的描述了铝型材在每一个行业的应用情况。 近十年,我国铝型材年复合增长10.2%,2018年我国铝型材产量约为2006万吨,同比增长2.6%。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环保压力的影响,近两年,产量增速开始放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