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检查
红网张家界站2月11日讯(分站记者廖秋萍)今天上午,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小明在副市长向佐谊及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农开办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永定区,就冬修水利工程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汇报会。 赵小明一行先后深入永定区尹家溪清水泉水库治理工程现场、茅溪集镇供水工程、永定区枫香岗乡农开项目工程现场就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工程规模、资金筹集及施工进度等情况。 今年,永定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石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牢固水利科学治水、改革活水、发展兴水、建设强水的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水利项目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工作、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着力打造工程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和生态水利
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及主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有: 一、负责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指导、协调辅导员的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二、协助各年级做好学生的学习、卫生、安全和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调查、收集学生对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方面反映与沟通,搞好“三育人”的工作
1、负责发挥总经理参谋、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直接处理尚未分清职能的公司事务; 2、根据总经理指示,编排工作活动日程表,安排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3、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指标,定期组织检查落实情况,整理分析后向总经理汇报; 4、及时处理重要来往文电信函的审阅、传递,督促检查领导批示、审核和修改以公司名义签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行政、生产方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公共事务品牌公关和重大宣传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好公司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6、定期组织做好办公职能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督促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掌握行政系统工作情况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运作情况,适时向总经理汇报; 7、组织公司有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8、负责协调公司系统间的合作关系,先期调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9、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10、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公司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公司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11、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底,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高原之家)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省科技厅认真履行高原之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开展项目督查工作,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部署,有力推动各州和有关县政府抓好项目落实。目前,全省6州20个县的高原之家建设主体已基本完工。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系统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拟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二、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三、检查、处理党内违纪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市监联发〔202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22〕39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全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市龙城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全区药品安全协调协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统筹全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风险;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白龙湖亭子湖水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文化资源等各类资源调查;参与拟订白龙湖亭子湖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白龙湖亭子湖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督促检查白龙湖亭子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指导、协调白龙湖亭子湖产业发展;审核相关重大旅游发展项目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和招商引资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有关县区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查处跨县区行政执法和重特大案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实施《条例》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