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支出
日前在京发布的《2019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参评城市总体创新水平为67.12%,比上年提高了3.87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深圳、上海和南京创新总指数高于20城市平均水平,保持在前4位。《报告》由北京立言创新科技咨询中心牵头多个城市科技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课题组发布
中国国务院总理***今天上午在2011大连夏季达沃斯年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表示 ,中国将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大力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中国将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大力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6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3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3万元,比上年减少39.2万元,减少38%。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
申报高新技术认定评定需要长期有效的筹备.以便增进高新技术认定评定的成功率有必要按照企业的真实情况尽快确立详尽全面的规划而不要反复考量审核的材料。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还有这样的"好处":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成都高新区高企的认定条件|高企认定补贴是多少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衡量一个企业的重要尺度。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2018年,我市财税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服务振兴实体经济等方面。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5亿元,同口径下降1.2%。其中,严格按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30号)、《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温委办发〔2012〕145号)等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8亿元,下降3.3%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21.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9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0年我局未安排出国(境)计划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嘉山管理处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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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提升公办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谋求用3至5年时间使公办中职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逐步减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逐步实施中职教育免费制度。福建省政府近日发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实施的《关于反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实训基地、经费投放、税收优惠等方面反对中职教育发展。 《意见》拒绝各地增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投放,各地2011年至2012年教育费可选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应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