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率
根据1982年开始实行的海关法
根据1982年开始实行的海关法,凡向墨西哥领土进口商品或向外国出口商品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都必须交纳外贸税,海关法还规定了各种外贸业务“不论其来源地或输往地”必须交纳的税款。 从1988年7月起,墨西哥的进口商品分类体系改为“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HS制),从而与大多数***通用的方法相一致。 评估商品的价值以确定其该交纳的税款通常是以商品发票价格为依据. 然而如果外国供货商与墨西哥进口商之间有某种财务或商品上的关系,可以运用其它估价方法.在一般情况下, 当外国供货商和墨西哥进口商之间存在某种财务, 商业或其它形式的关系时, 可以假设他们之间不存在自由竞争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