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
为规范全州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我局对近年来未申请州级项目验收的市场体系建设续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涉及清理项目清单附后)。请相关县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所涉及的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上报州商务合作局市建秩序科。其中对已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请书面申请退回项目,并附上该项目申报材料;对已实施但未申请州级验收的项目,请书面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并承诺在2019年12月10日前准备齐全所有项目验收资料申请州级验收
云台农场,各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高新区防震减灾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立足防大震、救大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关口进一步前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在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项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预防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记者 林蔚) 25日,省纪委监委将4起发生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老区苏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25日,省纪委监委将4起发生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和广东证监局[2008]92号文《关于做好防止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部署,明确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管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组织财务部、纪检监察室(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董秘室为具体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从7月1日至7月底公司进行资金占用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司自查自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自开展清欠活动以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财务部、纪检监察室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经营性资金结算情况、关联担保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清算情况,以及历年来对相关事项的公开披露情况等逐一进行检查
立博公司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夯实基础、谋求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融资平台为目标,努力做实公司资产,做大公司业绩,做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四大主营业务板块取得重大进展。2012年落实融资23亿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利息7.7亿元,完成投资近30.7亿元,从2007年3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累计融资75.74亿元,为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显著贡献。其融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银行贷款间接融资28.74亿元,拨付市住建局使用20.74亿元,主要用于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榆溪河改造、污水处理厂和榆阳机场的建设
本报7月11日讯 (记者 梅刚)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为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特别是重特大疾病药品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供应,今年初,自治区医保局对全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周转金制度,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拨付周转金7808.22万元。 据了解,针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垫资压力大的问题,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在对定点零售药店按月结算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结算流程,对全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周转金制度,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原则,拨付周转金。该制度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垫资压力,保障了广大参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让更多患者都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8月2日9时,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座无虚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一名两鬓斑白的中年男子被法警押上审判席。台下,坐着毕节市10个县(区)及50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及配偶
为了进一步完善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的宏观导向及激励作用,财政部与国家经贸委决定对1997年制定的《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有: 一、在息金的使用范围中,要侧重于重点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扩大预贴息目录范围。凡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可以申请列入预贴息计划
1.蓟州区桑梓镇农经站站长李国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至2017年,桑梓镇农经站报销的加油费、修车费、招待费、办公费等杂项开支票据共7.6万元,存在未经镇主管领导签字报销问题。李国波作为农经站站长,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报销程序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