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地 址:宜山路515号2号18楼整层(3.4.9号线宜山路站)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也适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其年检的范围、时限、提交的材料、年检审查内容、年检的结果、未检企业的处理等与内资企业年检相同,与内资企业年检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内资企业申报年检可以到企业登记机关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企业登记机关的网上年检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对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年检,并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年检。 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 938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年检机关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除上述参加联合年检的七个部门外,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检
重庆东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CHONG QING DONG QI GROUP CO.LTD)成立于1998年,是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具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经营销售进口及国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化工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加工生产乳化沥青、SBS改性沥青,沥青仓储、接卸、中转、车船运输等全方位业务。 东琪集团坚持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公司先后为国家及省市重特大工程,重点工程供应了大批优质沥青材料,经受了时间和质量的历史检验
Abstract: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1995年6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根据《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4年3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广告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3月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并购规定》),现就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据《并购规定》和《广告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部分股权举办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方式举办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中外投资者应符合《广告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如被并购的境内广告企业已主营或兼营二年以上广告业务,则该境内广告企业的原中方投资者可继续保留其股东地位,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1号)已废止。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决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予以修改,现通知如下: 在第一条“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中增加第(十三)款:“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第四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参评作品。申请者可自行向成果奖秘书处或当地外经贸委(厅、局)索要《申请书》,也可直接从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网页中“研究动态”或外经贸部网页下载《申请书》。 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9年设立的,是一个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对外经贸各个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可行性,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外经贸论文和论著,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于2008年在北京成立,由12家成员企业组成,其核心企业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1995年经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甲级资格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从事煤矿(井工矿、露天矿)、选煤厂、水煤浆厂、矿物深加工以及地铁地下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和企业委托运营等业务
大田集团创立于1992年,是经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中国民航总局(现中国民航局)批准的一类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2001年被国家经贸委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物流企业之一。大田集团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在国内主要城市和经济区域拥有33个综合物流配送中心、23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7个保税仓库,营业网点114个,构筑起完善的集空运、海运和陆运的物流网络服务平台。 根据新的物流业务流程,大田集团构建起符合集约化现代物流业务系统需要的IT资讯平台,实现与客户、海关、商检、承运人、国际物流合作伙伴以及其它相关机构的无缝衔接
大田集团创立于1992年,是经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中国民航总局(现中国民航局)批准的一类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成员,2001年被国家经贸委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物流企业之一。2007年,大田集团在向联邦快递成功出让快递业务之后,制定了"六年三步走"企业发展战略,终极目标是打造全球性的中国**的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物流供应商,成为中国现代物流与国际接轨的先行者和领航者。 根据新的物流业务流程,大田集团构建起符合集约化现代物流业务系统需要的IT资讯平台,实现与客户、海关、商检、承运人、国际物流合作伙伴以及其它相关机构的无缝衔接